各广大市民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国办发明电[2017]12号的文件通知精神,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8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春节:2月15日至2月21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1日(星期日)、2月24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值此春节欢庆之际,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所有工作人员祝大家:新春吉祥,平安喜乐!
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
2018年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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