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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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简介

我处成立于一九九二年,现内设国内业务一科、国内业务二科、综合业务科、执行科、调查科,共有公证员12人。在涉外公证方面,我处在出国留学、旅游、探亲、收养等涉外公证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在国内经济类公证方面,我处通过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,充分发挥公证机构预防纠纷、减轻讼累、效率高的职能优势,帮助债权人挽回了经济损失。在国内民事类公证方面,我处心系群众,在继承、赠与、委托、声明等传统公证业务上精益求精,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、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;在公证质量上,我处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,保证所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。

在全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我处成立二十四年来,荣获内蒙古“自治区级文明公证处”、司法部“部级文明公证处”称号,为保障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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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
电话:0471-3255677

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45号兴泰御都国际7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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