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为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推进公证减证便民,根据司法部、中国公证协会《关于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按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、呼和浩特市公证协会制定的《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》的要求,结合业务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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